附件: 4月初 公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 4月10日前 各区县教委将经过区县政府同意的本区县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门具体实施意见报市教委备案。 4月中旬始 市、区县共同宣传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和方案。 区县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和网上公布,向学校和学生家长深入宣传。 5月 11—12日(12日为公休日) 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学生初中入学登记。 5月12 --13日(公休日) 体育、艺术、科技传统项目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巡视检查。 5月19--20日(公休日)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6—27日(公休日) 暂时保留的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实验学校(班)开始进行招生入学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巡视检查。 6月13 --15日 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6月23—24日(公休日) 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各初中上报按规定自行招生名单(6月27日前) 6月29——30日 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跨区县分配学生档案交接有关事宜。 7月6日前 区县教委通知各中学初中入学分配结果, 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录取的名单(分配名单+批准招生名单)下发。 7月12日始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25日前 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 10月中旬 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书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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